中文名称: 凝胶法鲎试剂
英文名称:
CAS No:
G11091 凝胶法鲎试剂 灵敏度:0.03EU/ml (psaitong)
产品简介:
一种通过鲎试剂与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原理来定性或半定量检测内毒素的方法的试剂。本产品不含赋形剂,抗干扰能力强,不会引起过敏反应。澄清度高,凝胶坚实,灵敏度范围广。具有操作简单、经济,不需要专用测定仪器,抗干扰能力强,澄清度高,凝胶坚实,灵敏度范围广等特点。
鲎试剂为鲎科动物东方鲎的血液变形细胞溶解物的冷冻干燥品。鲎试剂中含有C因子、B因子、凝固酶原、凝固蛋白等。在适宜的条件下(温度,pH值及无干扰物质),细菌内毒素激活C因子,引起一系列酶促反应,使鲎试剂产生凝集反应形成凝胶。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质量规格 规格
凝胶法鲎试剂 G11093 灵敏度:0.125EU/ml  0.1ml
凝胶法鲎试剂 G11092 灵敏度:0.06EU/ml 0.1ml
凝胶法鲎试剂 G11091 灵敏度:0.03EU/ml 0.1ml
凝胶法鲎试剂 G11094 灵敏度:0.25EU/ml 0.1ml
凝胶法鲎试剂 G11097 灵敏度:2.0EU/ml 0.1ml
凝胶法鲎试剂 G11096 灵敏度:1.0EU/ml 0.1ml
凝胶法鲎试剂 G11095 灵敏度:0.5EU/ml 0.1ml
操作步骤:
使用方法:
1、材料和设置
a:试剂:鲎试剂(本品)、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和细菌内毒素检测用水。
b:器材:无内毒素吸头或无内毒素移液管、稀释内毒素用玻璃试管。无内毒素10X75玻璃反应试剂或无内毒素2mL安瓿瓶。旋涡混匀仪、移液器、试管架、定时器、恒温水浴或干热恒温仪(37±1℃)。
注意:接触试剂及供试品的所有器皿必须除热原及无干扰因子。耐热器皿可经干热灭菌法(250℃干烤30分钟以上)去除热源。
2、供试品溶液的准备
供试品的pH值应在6.0 - 8.0之间,若起出,需用无内毒素缓冲液或0.1M氢氧化钠、0.1M盐酸调节。若供试品中可能存在鲎实验的干扰物质,请参照供试品的干扰试剂。若供试品中可能含有导致鲎试剂中G因子旁路反应的(1,3)β-D-葡聚糖,需选用不会对(1,3)β-D-葡聚糖起反应的特异性鲎试剂。
3、操作步骤
a: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及对照液的准备。
a1: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
取细菌内毒索工作标准品1支,按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使用说明书配制2λ ,1λ .0.5λ 及0.25λ的一系列内毒素标准溶液。
a2:阴性对照液: 即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a3:阳性对照液: 即浓度为2λ的内毒素标准溶液。
a4:供试曲阳性对照液: 即添加浓度为2λ内毒素标准的供试品溶液。
b:鲎试剂的溶解: 按标示量加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于鲎试剂中,轻轻振摇使鲎试剂完全溶解。注意不要引起气泡,溶解后的试剂应在10 min 内使用(即配即用) 。如果鲎试剂的规格大于0.lml/支,则将溶解后的鲎试剂分装在10X 75mm无内毒素玻璃反应试管或无内毒素安瓿中,成为0.1ml/管的反应管。
c:各反应管中分别加入0.Iml阴性对照液,阳性对照液,供试品,或供试品阳性对照液。封闭管口,轻轻摇匀,垂直放入37℃恒温器(水浴箱或干热恒温仪) 中温育60±2分钟,温育期间避免振动。
d:结果判断
d1:将试管从恒温器中轻轻取出,缓慢倒转180°。若管内的内容物呈坚实凝胶, 不变形、不从管壁滑脱为阳性,记录为(+) ; 不呈凝胶或虽生成凝胶但不能保持完整并从管壁滑脱为阴性,记录为(一)。
d2:只有当阴性对照管结果均为阴性,阳性对照管、供试品阳性对照管结果均为阳性,试验方有效,否则无效。若阴性对照管为阳性,提示合试浏、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或实验器具可能受到污染。若阳性对照管为阴性,提示鲎试剂活性减失、内毒素标准溶液效价降低,鲎试剂的灵敏度或内毒素的效价标示不准确,或内毒素标准溶液的稀释不正确。若供试品阳性对照管为阴性,提示反应体系内有干扰因素存在。
4:常用实验方案
a: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中《细菌内毒索检查法》的“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进行试验。
如下表 (以λ=.0.25EU/mL为例 :
平行管f 内毒素溶液(EU/mL) 反应终点浓度e(EU/mL) Log10e ∑Log10e
f
几何均数 G (EU/mL)
λ 0.5λ 0.25λ
0.5 0.25 0.125 0.06 0
1 + + - - - 0.25 -0.602 -0.677 0.21
2 + + + - - 0.125 -0.903
3 + + - - 0.25 -0.602
4 + + - - 0.25 -0.602

若鲎试剂灵敏度的测定值G在05λ- 2λ (包含0.5λ及2λ。方可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并以标示灵敏度λ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b:供试品的干扰试验
当鲎试剂、供试员的来源、配方、生产工艺或试验环境中发生了任何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变化时,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中《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干扰试验”进行干扰试验。
以供试品代替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为溶剂,配制2λ,λ ,0.5λ及0.25λ的内毒素系列标准溶液进行灵敏度复核。若灵敏度复核值在0.5λ和到2λ之间(包含0 .5λ及2λ ),则认为在此试验条件下供试品无干扰。若灵敏度复核值在0.5λ到2λ之外,则认为在此试验条件下供试品有干扰,需对供试品进行稀释(稀释倍数不得超过最大稀释有效倍数MVD)或进行其它处理消除干扰。
c:凝胶限度试验
凝胶限度试验用于判断供试品的内毒素含量是否超过药典所规定的细菌内毒素限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中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凝胶限度试验”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以下表为例
平行管 阴性对照 阳性对照 供试品阳性对照(稀释倍数为不超过MVD) 供试品(稀释倍数为不超过MVD)
1 - + + -
2 - + + -

在试验有效的情况下,如果供试品管的两个平行管均为阴性,判定供试品的内毒素含量小于药典规定限值。如果供试品管的两个平行管均为阳性,判定供试品的内毒素含量不符合药典规定。如果供试品管的两个平行管一管为阳性,另一管惊阴性,需进行复试。复试时,供试品需做4个平行管,若所有平行管均为阴性,判定供试品符合规定,否则判定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d:凝胶半定量试验
本方法系通过确定反应终点浓度来量化供试品中内毒素含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中《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凝胶半定量试验”。
以下表为例,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供试品,本例所用凝胶法鲎试剂灵敏度为0.25EU/ml。
平行管 供试品稀释倍数 阴性 对照 反应终点稀释倍数 log10 平均值 log10-1
1:2 1:4 1:8 1:16 1:32 1:64
1 + + + - - - - 1:8
(0.125)
-0.903 -1.054 0.088 (1:11.3)
2 + + + + - - - 1:16
(0.0625)
-1.204

供试品内毒素
=鲎试剂灵敏度λ×反应终点稀释倍数的几何平均值
=0.25EU/mL×11.3=2.83EU/mL
保存条件:
2-8℃
UN码:
HazardClass:
危害声明:
安全说明:
搜索质检报告(COA)
参考文献 & 客户发表文献

本计算器可帮助您计算出特定溶液中溶质的质量、溶液浓度和体积之间的关系,公式为:
质量 (g) = 浓度 (mol/L) x 体积 (L) x 分子量 (g/mol)

摩尔浓度计算公式

  • =
    *
    *
    *选择对应的单位 *空出希望得到的变量,填写另外两个变量

用本工具协助配置特定浓度的溶液,使用的计算公式为:
开始浓度 x 开始体积 = 最终浓度 x 最终体积

稀释公式

稀释公式一般简略地表示为:C1V1 = C2V2 ( 输入 输出 )

  • * = *

连续稀释计算器方程

  • 连续稀释

  • 初始浓度:
  • 稀释倍数:
  • 计算结果

  • C1=C0/X C1: LOG(C1):
    C2=C1/X C2: LOG(C2):
    C3=C2/X C3: LOG(C3):
    C4=C3/X C4: LOG(C4):
    C5=C4/X C5: LOG(C5):
    C6=C5/X C6: LOG(C6):
    C7=C6/X C7: LOG(C7):
    C8=C7/X C8: LOG(C8):